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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本周或出台“婚前房产加名征税”详规

发布者: 
九龙社区党支部
     时间: 2022-12-28 16:37:40

婚前“房产证加名征税”该不该征?如何征?财政部有望于本周发布详细文件。记者从财政部获悉,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正在走法定签发程序,“尽量在本周出台”。

8月23日,南京市地税局通知契税征缴部门,要求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具体办法是按照房屋权属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与类别征收3%的契税。而婚后共同房产加名不需缴纳契税。

财政部官员解释说,对此类房屋权属变动情况征收契税,现行税法已有明确规定。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1997年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转移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转移房屋权属行为包括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其中,房屋权属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财政部官员解释说,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就是房屋权属部分转移,即以部分赠与征收契税,“这个原则是已有的、明确的”。

是,具体到婚姻法司法解释带来的新情况,对此类房屋赠与行为征收契税,需考虑不要对纳税人造成太大的影响。财政部官员表示,在制定“房产证加名征税”政策 时,要以人为本,既要考虑“税理”,也要考虑“人情”,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将要出台的新政策,应该是方方面面都兼顾到了”。

财政部官员称,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财政部门事先也不知道,“我们感到很突然”。目前,其他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解释或司法解释等,常常带动对税法需要做新的解释。

财政部官员表示,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财政部有权解释条例,可以制定有关征税规定,也可制定一些免税规定。关于婚前“房产证加名征税”,地方财税部门将在财政部详细文件发布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