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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椒江一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公司 重罚八万元

发布者: 
九龙社区党支部
     时间: 2011-06-20 22:23:51

近日,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某建筑公司被椒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责令补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并处以警告和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从 5月12日开始,该建筑公司在未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椒江区洪家街道某小区施工场地外运处置建筑垃圾(泥浆)400立方米。5月17 日巡查的执法人员发现后,经核查,该公司泥浆车的运输路线和处置地点均未经城管部门批准,属于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执法局立案查处后,遂对其作出了 上述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建筑工程的建设和施工单位:清运处置建筑垃圾需当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等相关许可手续,方可处置建筑垃圾。切勿贪图方便随意处置建筑垃圾,既污染了社会环境,又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