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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8名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贪赃枉法被查

发布者: 
九龙社区党支部
     时间: 2011-06-24 22:57:52

今天(6月24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自治区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效能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叶佩鑫等8名国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行政乱作为、谋取私利等违反行政效能建设制度和党纪政纪规定的案件。

8名工作人员违纪

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马国伟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指出,新疆昌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叶佩鑫、原昌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张乃智、昌吉州公安局治安支 队民警马存仁等3人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为昌吉市晋煤公司在办理审批手续等方面提供便利,收受该公司所送现金。

新疆自治区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处正处级调研员刘新法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擅自批准昌吉市晋煤公司的注册申请,使该公司在撤销登记1个月后又进行注册登记,并重新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新疆自治区工商局外资处干部巴德日违反行政审批制度和有关规定,利用工作之便,指使他人擅自删除昌吉市晋煤公司注册登记信息,为该公司办理注册登记提供帮助,并收取所送现金。

新疆自治区工商联经济联络部部长王勇、经济联络部干部刘剑英在为企业出国人员办理护照政审手续时,违反自治区护照审批办理有关规定,将普通护照擅自变更为大公务护照及半年多次往返手续,并收受企业和个人所送现金及贵重物品。

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田兴权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扩大有关企业生产经营范围,违规办理企业注册经营证照,并收受多家棉花生产经营企业所送现金。

目前,叶佩鑫、田兴权等2人涉嫌违法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张乃智、马存仁、刘新法、巴德日、王勇、刘剑英等6人分别移交所在单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吃拿卡要”影响恶劣

新疆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刘昕延在通报会上强调,叶佩鑫等8名国家工作人员,放松世界观改造,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吃拿卡要”,收受企业及个人所送现金,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刘 昕延说,叶佩鑫等8名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与他们思想道德滑坡密不可分。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经受住物质利益的诱惑,自律意识严重丧失,不是 把权力当作为群众服务的责任,而是当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新疆各地区各部门要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着力增强群众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引导 各级机关工作人员把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和廉洁服务变为自觉行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

加强行政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刘 昕延说,这些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反行政审批制度和办事程序,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行政管理制度、机制 方面存在的问题,合理配置行政审批权力,逐步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防止“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的“寻 租”行为,形成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严格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刘 昕延强调,新疆自治区效能办在组织开展全区效能建设的同时,要认真履行查办案件职责,对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 为、慢作为等违反效能建设制度规定的问题和行为,不论涉及人员职务高低,只要是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人 员的责任。各级效能监察工作机构要把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对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反映强烈的效能投诉问题必须严肃查处,促使行政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解决“懒、散、庸、拖、贪”现象,有效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不断优化自治区的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