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分类

当前页面: >

贵州两公安局重奖民警子女上大学遭质疑

发布者: 
九龙社区党支部
     时间: 2011-08-30 08:23:08

8月26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区分局拿出93000元,对32名考入大学的民警子女进行嘉奖, 消息传出后却引来众多网友的质疑。“公安局福利太好了吧!”“我只想知道这些钱是哪来的?”……一时间质疑之声充斥网络。同时,记者在调查后还发现,除了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区分局外,贵州都匀市公安局也有实施这一奖励政策,并且已经持续了三年。

网帖

孩子上大学,单位就奖励?

8 月26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区分局举行了一次“2011年考入高等院校民警子女大学生座谈会暨奖学金发放仪式”。据当地媒体介绍,南明区分局从优待警,千 方百计为民警子女创造良好的学习、成长条件,该分局从2011年起,就对该局民警子女考取北大、清华实行重奖;考取其他重本、普通本科、大专则奖励 10000~2000元不等。今年,共有32名民警子女获得南明区分局颁发的奖学金,总共发放额度达到93000元。

这条消息随后很快在微博上开始流传,很多网友对此褒贬不一,一些人认为这是很人性化的政策,也有人质疑,纳税人的钱就这样被“奖励”掉了。昨日,记者致电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区分局,政工监督室龙警官表示该局暂时不能接受采访,今日会对全国所有媒体的质疑做出统一答复。

调查

部分警局已“奖励”了三年

者了解到,这样的“奖励”政策不仅只是在南明区公安分局才有,在此之前,贵州都匀市公安局奖励考入大学民警子女政策则已经持续了三年之久。记者在2010 年8月25日来自都匀市新闻中心的一篇报道中了解到,2010年都匀市公安局就对学优民警子女进行了表彰,其中考取深圳大学研究生的李某,西南大学的陈某 和中国海洋大学的罗某分别得到2000元现金奖励。除此之外,都匀市公安局不仅对考上大学的学子进行现金奖励,对就读高中、初中、小学的优秀民警子女都进 行了表彰。

对此,带着网友的种种疑问,记者连线了都匀市公安局,都匀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教导员杨警官接受了采访。

■疑问1:奖金来自何处?

网友“菲菲”在论坛上就质疑:公安局这笔资金来自何处?是自筹资金?还是财政拨款?

警官表示,这笔钱来自财政拨款,并非网传的自筹资金或是罚款。不过也有网友质疑,这样的奖金发放是什么名目?贫困职工子女上学救助金、还是职工福利?这样 发放福利,是否符合规定?那么,这笔钱是不是为公安子女设立的专项资金呢?杨警官对此进行了否认,他只强调钱是属于财政拨款的一部分。

■疑问2:子女上大学,公安系统凭什么奖励?

在微博上,网友“xushaoqi2002”就提出,为啥要奖呀?啥名头呀?每年考上大学的那么多呢,为啥只有公安系统的有奖金?

都 匀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教导员杨警官告诉记者,奖励民警子女并不是“公安机关有钱”,他说,都匀市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教育资源比较匮乏。而都匀市的基层民 警工作很辛苦,他们往往照顾不到自己的家人,与子女相处的时间有限。为了鼓励民警子女勤奋好学,同时也为了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激发民警工作热情,所以,公 安局才出台了这样一个奖励政策。

今年获得2000元奖励的谢典斐考取了江苏科技大学, 其父亲谢警官是都匀市网监大队的一名民警。谢典斐的母亲余卫洪告诉记者,丈夫在一线工作了28年,从儿子出生到儿子考取大学,因为工作忙,丈夫陪伴儿子的 时间非常少。都匀市公安局出台的奖励政策对他们的家庭而言,不仅是经济上的补助,更多的是精神上的鼓舞。

■疑问3:“奖励”是不是人人都有份?

网友“樽前花月”认为,如果考上大学就可以有奖金,现在几乎人人都能上大学,那会不会民警子女人人都有份吗?

“只有考取国家认可院校,且是本科以上才能获得奖励。”杨警官说,针对考大学的这部分民警子女而言,如果只是考取专科或者高职,就不会得到奖励。他说,从2009年都匀市就开始实行这一制度,头两年奖励考上大学的都是4人,今年有6个人,最高获得2000元奖励。

除了奖励考上大学的学优民警子女,部分在中小学就读的民警子女,如果在学校表现特别优秀,也可以获得200元奖励。对于申请的名额和人数,杨警官说“人数不限”,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公安局每年会收集参加高考的民警子女名单,严格按照标准审核之后才发放奖励。

观点

从优待警值得鼓励 但不能因此“乱设奖项”

对 于公安局拿钱奖励学优民警子女一事,齐鲁网的刘凯玲就评论道,警察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特别是一线警察不能像其他行业那样享受8小时工作制,其职 业危险性比较大,工作也比较辛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忽视家庭、冷落孩子。从保护警察工作积极性与身体健康权利的角度出发,她赞成从优待警的治警思路。但 是,从优待警不能突破法律边界与权力边界,不能成为乱设奖项的理由。

公安机关对考上大 学的民警子女进行重奖,固然显示出关爱警察、重视教育的姿态,但也传递出一个疑似乱设奖项的信号。按该奖励逻辑推算下去,那是否意味着,不管什么行业,只 要有钱,不管这些钱的来源与用途,都可以乱设奖项、乱发奖金呢?你可以为子女上大学设奖,我为何不能巧立名目,想出更具有“创意”的奖励点子呢?如果真是 这样,势必会造成奖励项目泛滥,纳税人的钱变成少数人的“合法”收入。

即便抛开奖励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不谈,这种奖励措施本身也存在逻辑悖论。工作辛苦的是警察,而奖励对象是警察子女。对于那些子女没有考上大学,同时又辛苦奋战在一线的警察,如此奖励的设立是否有违公平呢?